http://www.3456.TV/xiehui/3456_ahnzxh 2010/4/16 16:07:54 浏览次数:1952
第七条
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。
(一)单位会员
凡省内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生产、经营、科研、服务、管理的单位、学校及行业主管部门,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决议,经申请批准,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。
(二)个人会员
凡省内有农资商品经营资格的个体经营者;热爱、关心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、经营事业的领导、人士、技术人员及有行业专长的工商、质监、公安、交通、科研、新闻媒体、大专院校、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个人,经申请批准,均可成为个人会员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的必备条件:
(一)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(三)团体会员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
(四)积极参加协会活动,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;
(五)个体经营者、大专院校、科研单位、新闻煤体及本行业有关专家、学者或在本行业有业务专长、熟悉业务、热心于农资事业的人士均可成为个人会员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如下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,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资料;
(二)经本协会秘书处审核、常务理事会议讨论批准后成为协会会员;
(三)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,并在本协会会议或刊物上予以公布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有对本协会工作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(三)有优先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权;
(四)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;
(五) 有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权;
(六)有要求本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或纠纷协调权;
(七)有要求本协会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合理意见和建议权;
(八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;
(二)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决议;
(三)遵守本协会有关管理规定和自律公约;
(四)维护本协会声誉和合法权益;
(五)参与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;
(六)积极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;
(七)按规定交纳会费,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;
(八)有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严重违反章程、决议行为的,协会有权劝其退会或取消其会员资格。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三条 会员违反本协会章程或因其它原因,经本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